核心结论:中标后因单价过低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向对方去函需谨慎措辞,既要明确表达己方立场,又要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以下是一份建议的函件框架及要点说明,供您参考。
函件框架及要点:
标题与称谓:
正文内容:
附件与落款:
示例函件:
致[对方公司名称]:
我司于[中标日期]荣幸中标贵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中标后,我司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与准备,并表达了与贵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强烈意愿。
然而,在进一步深入分析项目成本及市场情况后,我司发现中标单价远低于市场合理水平,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我司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且无法达到预期的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司认为继续履行该合同对我司而言显失公平。
鉴于此,我司特此致函,希望与贵司就中标单价进行重新协商,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若协商无果,我司可能不得不考虑解除合同,并愿意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与贵司进行友好协商。
我司深知此次变动可能给贵司带来不便,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期待贵司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司也愿意就解决方案与贵司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与探讨。
附件:[相关证据材料或数据支持]
此致
敬礼!
[己方公司名称]
[日期]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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