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未退休死亡 其干部人事档案由谁管理-刘韵律师|法行宝
2025-12-31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国企员工未退休死亡,其干部人事档案由谁管理”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国企员工的干部人事档案在其生前是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进行管理的。这是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的,该规定强调了企业职工档案的重要性,并明确了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

当国企员工未退休而死亡时,其干部人事档案的处理方式会依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会遵循以下原则:

  1. 档案保存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即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保存五年。这是为了确保在一段时间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可能需要查阅该员工的档案以处理后续事宜。

  2. 特殊贡献人员的档案移交:如果该员工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如被评为英雄、模范人物等,其档案在保存五年后,会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以便长期保存和供后人查阅。

  3. 档案管理的连续性:在档案保存期间,原管理部门应继续履行其档案管理职责,包括保管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等。这确保了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档案转递的规范: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转递档案(如员工家属需要将其档案转至其他地方),应遵循档案转递的规范,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综上所述,国企员工未退休死亡后,其干部人事档案在五年内由原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五年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移交至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或有关档案馆。在整个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