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餐补和工会福利一般不扣,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餐补
- 若餐补属于工资组成部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若餐补是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如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固定金额),则产假期间应正常发放,不得扣除。
- 若餐补属于福利性质:若餐补是单位额外提供的福利(如按出勤天数计算的补贴),且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产假期间不享受该福利”,则可能扣除。但需注意,此类条款若未经过民主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未向劳动者公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工会福利
- 工会会员福利: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法》,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福利(如节日慰问品、生日关怀等)。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会会员身份不受影响,单位不得以“产假”为由剥夺其福利资格。
- 特殊情况:若工会福利与出勤直接挂钩(如“全勤奖”),且单位规章制度明确约定“产假期间不享受”,则可能扣除。但此类规定需符合民主程序和公示要求,否则同样可能无效。
建议:
- 若单位扣除餐补或工会福利,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提供书面依据;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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