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当事人不去做笔录可以吗-高广昊律师|法行宝
2025-12-26 交通事故

醉驾当事人不可以不去做笔录,配合调查是法定义务。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法律义务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发生涉及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笔录。当事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相关事实情况。如果当事人拒绝去做笔录,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2. 从执法程序角度 制作笔录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醉驾案件的重要程序环节。通过笔录可以固定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等信息,为后续的案件处理提供依据。如果当事人不去做笔录,会干扰正常的执法程序,导致案件调查无法顺利进行,影响对醉驾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3. 从法律后果角度

    • 可能被强制传唤: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去做笔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其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将其带至指定地点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 影响案件处理:当事人的不配合行为可能会导致案件调查受阻,无法全面、准确地查明事实真相。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已有的证据和情况,对当事人作出不利的认定和处理,例如从重处罚等。
    • 可能涉嫌妨碍公务:如果当事人的拒绝行为情节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还可能涉嫌妨碍公务罪,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醉驾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按时去做笔录,如实陈述相关情况。如果对笔录内容有异议,可以在笔录上注明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