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仲裁时拖欠工资的数额要少了,法院阶段一般不能再多要。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在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需要明确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包括要求支付的工资数额等。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就拖欠工资问题作出了裁决,且该裁决已经生效,那么劳动者通常就需要按照裁决书来确定自己的权益。
如果劳动者认为劳动仲裁时要求的工资数额少了,想要在法院阶段增加数额,这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法院的审理范围通常受限于劳动仲裁阶段的请求范围,不会主动对未提出请求的部分进行审理。而且,如果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已经明确表示了工资数额,并接受了裁决,那么在法院阶段再提出增加数额的请求,也可能会被视为不诚信的行为。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仲裁阶段的裁决存在明显错误或者不公,劳动者可以在法院阶段提出相应的证据和理由,请求法院对裁决进行纠正。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意增加工资数额的请求,而是需要基于事实和法律来进行主张。
因此,我建议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就认真考虑自己的请求,并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确实存在遗漏或者错误,可以及时与劳动仲裁委员会沟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充或者更正。避免在法院阶段再出现类似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