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供应商属于法定应当开具专票的情形而拒不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或无形资产时,若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索取专票,供应商必须开具。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开具,属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更高处罚。
若供应商本身不具备开具专票的资格
若购买方未满足开具专票的条件
若购买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如消费者个人),供应商不得开具专票,否则专票将因无法认证而成为“失控发票”,供应商可能面临税务风险。此时供应商不开具专票是合法操作。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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