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并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通常包含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即劳动者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这种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接下来,我们分析挂证的情况。挂证,通常指的是个人将其资格证书(如工程师、建造师等)注册在某个单位,但并未实际在该单位工作,只是通过该单位缴纳社保或获取一定的报酬。这种行为往往是为了满足某些行业或项目的资质要求,而并非基于真实的劳动关系。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施某虽然将其多项资格证书注册在建设公司,并每年从公司获取一定的“工资”和社保费,但双方并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施某并未接受建设公司的日常管理,也未从事建设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除了因需要参加项目招标资质而支付的劳务费用外)。此外,施某还自行在外承接工程项目,并将项目挂靠在建设公司名下。这些行为都表明,施某与建设公司之间并不具备劳动关系所特有的人身从属性。
仲裁委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如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来进行判断。在施某的案例中,仲裁委认定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因为施某未能提供在建设公司处担任项目经理的相应证据,且双方约定的“工资”并非劳动报酬,而是一种劳务报酬。
此外,挂证行为还可能涉嫌违法。例如,“社保挂靠”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它损害了正常参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转乃至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都有一定影响。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只是通过挂靠公司来缴纳社保费并享受社保待遇,是涉嫌骗保的,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挂证并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您有挂证的情况,建议您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并解除挂靠关系,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同时,如果您希望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