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招签5年合同期满后怎么办-嵇小函律师|法行宝
2025-12-14 合同纠纷

合同期满后,您主要有两种选择方向:续签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1. 续签劳动合同
    若双方均愿意继续合作,可在合同到期前协商续签新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若您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且单位无异议,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操作建议:提前30日与单位沟通续签意愿,明确新合同期限、岗位、薪资等条款,避免出现“默认续签”的模糊情形(部分地区规定到期未续签但继续用工的,视为按原条件续签)。

  2. 终止劳动关系
    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不续签,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若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您拒绝,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降低条件导致您不续签,或单位不续签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操作建议:

    • 若您主动不续签:提前确认单位是否提供补偿,若单位以“您主动拒绝”为由拒付,需核查其是否确实维持了原条件(如薪资、岗位、工作地点等)。
    • 若单位不续签:要求单位出具书面终止通知,并明确补偿金额及支付时间,避免口头协商引发纠纷。
    • 无论哪种情况,均需办理离职手续(如工作交接、社保减员、开具离职证明等),避免影响后续就业或社保权益。

特殊情形提醒:

  • 若您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医疗期、服兵役等特殊保护期,合同需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单位不得以到期为由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
  • 若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合同,可能需支付“代通知金”(部分地区规定,如北京、上海)。

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单位降低薪资、未出具离职证明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