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 消除影响 赔偿损失与履行协议是重复诉讼吗-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5-12-11 合同纠纷

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与履行协议一般不构成重复诉讼,但具体是否构成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重复诉讼的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重复诉讼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即两次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完全一致,或者虽不完全一致但实质上相同(如原告和被告互换位置,但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相同)。
  2.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如果两次诉讼的诉讼标的不同,则不构成重复诉讼。
  3.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即两次诉讼的诉讼请求在内容上完全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旨在推翻前诉的裁判结果。

二、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与履行协议的性质

  1. 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两种请求通常属于侵权责任范畴,旨在消除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不利影响或障碍。它们与履行协议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者基于侵权,后者基于合同。
  2.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旨在弥补权利人因侵权或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它同样与履行协议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3. 履行协议:履行协议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请求,要求合同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

三、是否构成重复诉讼的具体分析

  1. 如果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请求与履行协议的请求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例如,一方因侵权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同时双方又存在合同关系,且合同中未约定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此时,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请求与履行协议的请求分别基于侵权和合同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构成重复诉讼。
  2. 如果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请求与履行协议的请求在实质上相同或相互排斥:例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赔偿损失,且该损失已经涵盖了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不利影响。此时,如果一方在提起履行协议之诉的同时,又提起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之诉,且这些请求在实质上与履行协议的请求相同或相互排斥,则可能构成重复诉讼。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需要具体分析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

四、建议

在处理涉及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与履行协议的案件时,建议当事人:

  1.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约定,以避免重复诉讼的风险。
  2.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或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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