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在外省被抓介绍卖淫罪如果判刑是否可以放在自己户口拘住住地”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异地执行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案件的判决和执行通常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来管辖的。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跨省的黑恶势力犯罪等,案件可能会由异地司法机关来办理和执行刑罚。
对于您所提到的“介绍卖淫罪”,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在外省,且被外省司法机关抓获并提起公诉,那么判决和执行通常会在该外省进行。这是因为犯罪行为发生地和案件管辖地通常是一致的,这有助于司法机关更好地调查取证、审理案件和执行刑罚。
至于是否可以将刑罚执行地放在自己户口所在地,这通常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刑罚的执行地一般是由判决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而不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行选择的。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如罪犯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或者执行地有更适宜的执行条件等,可能会考虑变更执行地,但这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审批。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罪犯,司法机关会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罪犯在服刑期间也有权提出申诉、控告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外省被抓并因介绍卖淫罪被判刑的罪犯,其刑罚执行地通常会在外省,而不是自己户口所在地。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