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采购主管找供应商多开增值税发票 谁承担主要责任 要坐牢吗-冯浩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经济纠纷

主要责任由直接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承担,若采购主管按老板要求实施,老板和采购主管均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可能坐牢。具体分析如下:

  1. 责任主体认定
    根据《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包括直接实施虚开行为的人员及指使、策划者。若采购主管直接联系供应商虚开发票,其作为直接责任人需担责;若老板明确授意、指挥采购主管实施,老板作为主犯需承担更重责任,采购主管可能作为从犯承担相应责任。

  2. 刑事责任风险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为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00元以上。若达到该标准:

  • 老板:作为指使者,可能被认定为主犯,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虚开税款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采购主管:若明知老板意图仍参与实施,可能被认定为从犯,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可能被减轻处罚,但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处罚范围与主犯类似但量刑可能更轻。
  1. 例外情形
    若采购主管能证明自己是被胁迫参与(如老板以辞退、降薪等威胁),且及时向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可能根据《刑法》第28条被认定为胁从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但实践中,此类证据需充分(如录音、聊天记录等),否则难以被采纳。

建议: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情况,建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接受处罚。若已受到刑事调查,务必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通过法律程序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