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送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回来的,但具体能否收回以及收回的条件需根据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状态、赠与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赠与财产转移前的撤销权
在房屋这类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即未办理过户登记前,赠与人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需注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前不可随意撤销。
举例说明:假设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赠送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在过户前,甲因个人原因反悔,想要收回房屋。此时,甲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并收回房屋。
二、赠与财产转移后的撤销权
即使房屋已经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在符合以下法定情形时仍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实施了严重侵害行为,如暴力伤害导致身体严重损害,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果受赠人有能力但拒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无论是法定扶养还是约定扶养,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例如,当赠与人年老体弱、缺乏生活来源时,有经济能力的受赠子女不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赠与合同附带了特定义务时,受赠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若受赠人未履行该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例如,赠与人将房屋赠与受赠人,并约定受赠人要负责照顾赠与人的日常生活,但受赠人并未履行此义务。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赠与人的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三、赠与合同中的特别约定
除上述法律规定外,赠与合同中可能还包含特别的撤销或收回条件。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程序,赠与人应依约行事。在收回赠送的房子前,务必仔细审查赠与合同内容,确保自己有权行使撤销权,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四、实际操作建议
综上所述,房子赠送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回来的,但具体能否收回以及如何收回需综合考虑赠与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谨慎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