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理解您现在的困扰。针对您提出的“工伤30日之内让老板申请工伤认定书,但是老板不去怎么办”的问题,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30日是自然日,包含周末和节假日。
如果您的老板未能在规定的30日内为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您完全有权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自行负担。这意味着,如果老板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您原本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可能会因为老板的疏忽而需要由老板个人来承担。
因此,我建议您尽快与老板沟通,明确告知其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催促其尽快为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老板仍然拒绝或者拖延,您可以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