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得知员工怀孕后,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怀孕女职工进行特殊的劳动保护,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不得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女职工是否结婚,只要怀孕,就应受到这些法律法规的保护,公司不能因其怀孕而采取任何不利的劳动措施。
二、提供孕期特殊劳动保护
调整工作岗位或减轻劳动量: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公司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不得安排夜班或延长劳动时间: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公司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公司不得因此扣减其工资或视为缺勤。
三、享受产假及福利待遇
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此外,根据地方政策,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产假天数可能还会有所增加。例如,在陕西省,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产假期间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不得因女职工休产假而降低其工资或福利待遇。
四、哺乳期内享受特殊保护
哺乳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同时,公司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假: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女职工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五、案例参考
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之九为例,王某在怀孕后被公司违法辞退,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公司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并展示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当公司得知员工怀孕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怀孕女职工提供特殊的劳动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女职工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