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扣除招聘费合法吗-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劳动纠纷

公司每月扣除招聘费一般是不合法的。以下从几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里的“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就涵盖了公司以招聘费等名义向员工收取费用的情形。因此,从法律条文直接规定来看,公司每月扣除招聘费的行为违反了该条款,是不合法的。

实际案例角度

在实际的劳动纠纷处理中,有不少类似公司以各种不合理名义向员工收费的案例。例如,有的公司以培训费、服装费、押金等名义收取员工费用,最终都被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要求公司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案例中具体名义可能不同,但本质都是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向员工收取不应收取的费用,与扣除招聘费性质类似。所以从实际案例处理情况来看,公司每月扣除招聘费也是不被认可的。

特殊情况说明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区分。如果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与劳动者明确约定了某些特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劳动者也自愿同意承担该费用,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情况非常严格且罕见,需要满足多个条件:

  1. 明确约定:必须在招聘时或签订劳动合同前,以清晰、明确的方式告知劳动者相关费用的具体情况和承担方式,不能是事后单方面决定扣除。
  2.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约定的费用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收取费用的强制性条款,比如不能以招聘费名义收取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费用。
  3. 劳动者自愿同意:劳动者必须是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自愿同意承担该费用,不能存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形。

然而,即便满足上述特殊情况,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每月固定扣除招聘费也极有可能因为不符合“合理性”原则而被认定为违法。因为招聘费用通常应该由公司自行承担作为其招聘成本的一部分,而不应转嫁给劳动者,尤其是每月固定扣除这种形式,很难被认定为合理。

法律后果及建议

如果公司每月扣除招聘费,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与公司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停止扣除招聘费并退还已扣除的费用。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退还费用。
  3. 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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