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中放弃的诉讼请求还能否再另行起诉-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行政纠纷

结论:民事调解书中放弃的诉讼请求,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另行起诉;但在特定情形下,如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就原放弃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

分析说明:

  1.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放弃的请求一般不可再诉:

    •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 当事人在调解书中明确放弃的诉讼请求,意味着其已经自愿放弃了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争议的权利。因此,在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一般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另行起诉,否则将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2. 特定情形下,可就原放弃的请求另行起诉:

    • 虽然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如调解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下达成的,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调解协议无效。
    • 在调解协议被撤销或确认无效后,原调解书中的内容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当事人可以就原放弃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动建议:

  • 对于一般情况:如果调解书已经生效,且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书的约定,不得再就原放弃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如果当事人认为调解书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等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 对于特定情形:如果当事人认为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当事人应当详细说明调解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律背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 同时,该法也规定了调解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如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内容违法等。在这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调解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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