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员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同时起诉车主和驾驶人,但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保险公司的追偿权基础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导致的损害虽需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有权向致害人(即实际驾驶人)追偿。若车主存在过错(如明知驾驶人无证仍出借车辆),保险公司也可将车主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车主与驾驶人的责任划分
司法实践中的常见情形
建议:若您涉及此类纠纷,需结合具体证据(如车辆出借记录、驾驶人资质证明等)分析责任比例。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案件细节提供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