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两个月未发工资的情况下,您仍然有权继续上班,但同时建议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劳动关系存续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并未禁止劳动者在未解除合同前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因此,您完全有权选择继续上班,这既是您的权利也是义务(除非已依法解除合同)。
权益保护角度
若选择继续工作,建议同步采取以下措施:
风险防范角度
需注意:
特别提醒:若您已决定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可主张:
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方案,如有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