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 没有领够139个月可以补偿吗-陈亚杰律师|法行宝
2025-12-01 婚姻家庭

若去世者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未领够139个月(即未领完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剩余部分;若涉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按当地政策申领,但这两部分与“未领够139个月的补偿”无直接关联。若去世者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含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但无“139个月补偿”的统一规定,需以地方政策为准。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承规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参保人去世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即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若参保人未领够139个月(即未领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继承剩余部分。
    此外,部分地区对城镇职工参保人去世后,还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如北京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若干倍数),但这两部分属于“死亡待遇”,与“未领够139个月的补偿”无直接关系,需单独申领。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继承规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参保人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可依法继承。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139个月”的统一计发月数规则(其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余额除以计发系数发放,系数因年龄而异),因此不存在“未领够139个月补偿”的说法。若参保人去世时个人账户有余额,继承人可直接继承;若已领完,则无剩余可继承。
    需注意,部分地区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去世后,可能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如河南为定额标准),但同样与“未领够月份”无关,需以地方政策为准。

总结建议:

  • 若涉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继承人可优先继承个人账户剩余养老金,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是否符合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条件;
  • 若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人可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并了解地方是否提供丧葬补助政策;
  • 具体操作需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为准,建议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咨询。

如有其他细节疑问(如继承顺序、申领流程等),可直接向我提问,我会进一步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