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个体工商户老板能否外派员工到其他公司上班,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个体工商户与接收公司存在合法劳务派遣协议或业务合作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取得行政许可。若个体工商户未取得劳务派遣资质,则不得以劳务派遣形式外派员工,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但若双方为业务外包或承揽关系,且员工实际受接收公司管理、工资由接收公司支付,则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个体工商户需与员工、接收公司明确权利义务,避免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若个体工商户与员工协商一致,且外派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若个体工商户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外派至其他公司工作”,或双方通过补充协议达成一致,且外派期间工资、社保等由个体工商户继续承担,则外派行为合法。但需注意:外派期间员工若因接收公司原因受损(如工伤),个体工商户仍需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后续可向接收公司追偿。
若外派行为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转移”
若员工在外派期间直接受接收公司管理、工资由接收公司发放,且个体工商户未参与劳动过程管理,则可能被认定为员工与接收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个体工商户需及时与员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等风险。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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