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病当天电话请假后工资如何扣除的问题,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若公司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如病假条)。若您仅电话请假未补交证明,公司可能按事假处理,扣除当日全额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未提交证明按旷工处理”,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建议:尽快补交病假证明,并确认公司规章制度是否要求书面请假流程。
若公司规章制度未明确请假流程或未告知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否则对员工不生效。此时,您已履行通知义务(电话请假),公司不得单方面扣工资,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若公司扣款,可要求其出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依据。
建议:与公司沟通时,要求其提供规章制度文本并核对公示记录。
若公司以“未提前请假”为由扣款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员工患病需停止工作医疗时,公司应按病假处理。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无法提前请假的,事后补交证明即可,公司不得以“未提前请假”为由扣款。
建议:保留就医记录(如挂号单、诊断证明),作为事后补交证明的依据。
总结:工资扣除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性、请假流程履行情况及医疗证明提交情况综合判断。若公司扣款缺乏依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