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单位收到工伤受理通知书后,员工是否必须要回自己手里”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受理通知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社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出具的确认受理该申请的书面文件。它标志着工伤认定流程的正式启动,但并不直接涉及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的权益分配或变更。
工伤受理通知书的归属与保管:
单位保管:通常情况下,工伤受理通知书会由提交申请的单位(即用人单位)接收并保管。这是因为单位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方,有责任和义务跟进工伤认定的整个流程,包括接收和保管相关文件。
员工知情权:虽然工伤受理通知书由单位保管,但员工(或其近亲属)有权了解工伤认定的进展情况。单位应当及时向员工通报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况,包括是否受理、认定结果等,并可以应员工要求提供工伤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员工无需必须拿回:员工并不需要必须将工伤受理通知书拿回自己手里。因为工伤受理通知书主要是作为工伤认定流程的启动证明,其核心作用在于确认人社部门已经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并开始了后续的调查和认定工作。员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单位通报、查询人社部门网站等)了解工伤认定的进展情况。
后续流程与注意事项:
跟进工伤认定:单位在收到工伤受理通知书后,应继续跟进工伤认定的后续流程,包括配合人社部门的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等。
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工伤职工或其单位可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受理通知书并不需要员工必须拿回自己手里。单位在收到后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向员工通报工伤认定的进展情况。员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并继续配合后续的工伤认定和待遇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