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撤回再审申请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独立性
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两种独立的法律救济程序,各自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定。案外人不能同时或混淆地申请这两种程序,而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案件事实选择适当的救济方式。
案外人申请再审:
第三人撤销之诉:
二、撤回再审申请后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可行性
案外人撤回再审申请后,并不意味着其失去了所有法律救济途径。如果案外人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即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且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未超过六个月,那么案外人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四、案例说明
假设甲和乙之间有一个诉讼,判决将丙享有合法权益的房屋判给乙并进入执行程序。丙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依法申请了再审。但在再审过程中,丙因某种原因撤回了再审申请。之后,丙发现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且损害了其民事权益。此时,如果丙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即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未超过六个月,那么丙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
综上所述,案外人撤回再审申请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