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和预留印鉴(通常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由同一个人保管,这一做法主要违反了印章管理的内部牵制原则和安全规范,具体来说:
一、违反内部牵制原则
内部牵制原则是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在印章管理方面,这一原则体现为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关键印章应由不同的人员分别保管,以确保在使用时能够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如果公章和预留印鉴由同一个人保管,就破坏了这种内部牵制机制,增加了印章被滥用或盗用的风险。
二、违反印章管理安全规范
印章作为单位或组织的重要凭证,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因此,印章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循安全规范,确保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安全。这通常包括:
如果公章和预留印鉴由同一个人保管,就难以确保这些安全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例如,保管人可能因疏忽或故意而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在没有记录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印章,从而给单位或组织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实际案例警示
以您提供的杭州市淳安县住建局人防科原科长胡滨案为例,胡滨正是因为同时保管了支票、印鉴章以及法人章,才得以随心所欲地开支票、取现金,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公章和预留印鉴由同一个人保管的严重危害性。
四、建议措施
为了避免类似风险的发生,建议单位或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综上所述,公章和预留印鉴由同一个人保管是违反印章管理内部牵制原则和安全规范的,单位或组织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