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持股上市公司超过5 但没有被认定为关联方的案例-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11-09 公司事务

存在持股上市公司超过5%但未被认定为关联方的案例,不过这种情况相对特殊且需满足一定条件。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关联方认定的基本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关联方通常包括:

  • 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其他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
  • 与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兄弟公司);
  • 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 对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通常持股20%以上,但非绝对标准);
  • 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

持股超过5%但未被认定为关联方的情况,可能发生在以下场景:

  • 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若股东仅持股超过5%,但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未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如无董事会席位、无特殊协议安排),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关联方。
  • 协议安排排除关联关系:双方通过协议明确排除关联关系(如独立董事协议、无控制权声明),且实际履行中无关联交易行为。
  • 监管豁免或特殊认定:某些行业或监管环境下,可能对关联方认定有特殊规则(如证券监管对特定股东的豁免)。

2. 实际案例参考

  • 案例1:被动投资者
    某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8%,但仅为财务投资者,未参与董事会决策,无关联交易。监管机构在审核中未将其认定为关联方,因其行为符合“被动投资者”特征。

  • 案例2:协议隔离
    两家上市公司同属某集团,但通过协议明确隔离经营决策(如独立运营、无资金往来)。尽管集团间接持股均超过5%,但因无实际控制或共同控制,未被认定为关联方。

  • 案例3:监管特殊认定
    某行业(如金融)对关联方认定有额外标准,如仅将持股10%以上且存在业务往来的股东认定为关联方。此时,持股5%-10%且无业务往来的股东可能被排除。

3. 风险提示与建议

  • 合规性审查:即使未被认定为关联方,若股东与公司存在实际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仍可能被监管机构事后追认关联关系,需定期自查。
  • 协议与披露义务:若通过协议排除关联关系,需确保协议合法有效,且实际履行中无关联交易行为,否则可能面临虚假披露风险。
  • 行业与监管差异:不同行业、不同监管环境下关联方认定标准可能不同,需结合具体规则判断。

总结:持股上市公司超过5%但未被认定为关联方是可能的,但需满足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等条件,且需关注行业与监管规则。若有具体案例或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