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申诉再审过程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是完全可以的。这一权利不仅适用于一审、二审等常规诉讼阶段,同样也适用于刑事申诉再审这一特殊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八条:
- 这两条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和程序。具体来说,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同时,对于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且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也应当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若不能补正或解释,则同样应予以排除。
相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等,都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程序等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这些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非法证据的具体情形和排除程序,为当事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申请主体与程序
申请主体:
- 在刑事申诉再审过程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主要包括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这些主体作为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法律代理人,有权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质疑,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申请程序:
- 提出申请: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应在申诉再审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说明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
- 法庭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在取证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 法庭调查:若法庭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或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了充分线索表明可能存在非法取证,法庭将进行深入调查,包括听取双方意见、审查证据材料、播放讯问录音录像等。
- 作出决定:经过审查和调查,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是否排除非法证据的决定。一旦决定排除,该证据将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实践意义
提出排除非法证据在刑事申诉再审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因非法证据而导致的冤假错案。同时,它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体现了法律对程序公正的追求和对人权的尊重。
综上所述,在刑事申诉再审过程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是完全可以的。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应依法行使这一权利,共同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