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起诉公司不发工资,被迫离职,要赔偿”的问题,结论是: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拖欠工资及赔偿金,若存在未休年休假情况,还可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举例:若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公司应支付您3个月的经济补偿,即15000元。
二、拖欠工资及赔偿金
举例:若公司拖欠您2个月的工资,共计10000元,则公司除支付10000元工资外,还需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赔偿金。
三、未休年休假工资
若您有未休年休假,可要求单位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举例:若您有5天未休年休假,日工资为200元,则公司应支付您3000元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5天×200元/天×300%)。
四、维权途径
五、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拖欠工资及赔偿金,若存在未休年休假情况,还可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并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