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 债权人也欠债务人前 能抵销吗-王慧欣律师|法行宝
2025-10-17 经济纠纷

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也欠债务人钱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抵销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

一、可以抵销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就存在相互的债务关系,那么债权人是有权提出抵销请求的。

二、不得抵销的情形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进行债务抵销。以下几种情形将无法进行债务抵销操作:

  1.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债权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才取得的,因此不允许进行抵销。

  2. 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在明知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已经申请破产的情况下,仍然选择继续借款给债务人,那么这部分债务是不允许进行抵销的。但是,如果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则不受此限制。

  3. 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与第二种情形类似,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人在明知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已经申请破产的情况下,仍然选择继续借款给债务人并取得债权,那么这部分债权也是不允许进行抵销的。同样地,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则不受此限制。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及时主张抵销权:如果债权人符合抵销的条件,应当及时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以免错过时机。

  2. 准备相关证据:在主张抵销权时,债权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和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的债务关系,以及这些债务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产生的。

  3. 注意法律限制:债权人需要特别注意上述不得抵销的情形,以免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抵销请求被驳回。

举例说明:假设A公司是债务人,B公司是债权人。在A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B公司欠A公司一笔货款,同时A公司也欠B公司一笔借款。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可以向A公司的管理人主张抵销权,用自己对A公司的债权来抵销A公司对自己的债务。但是,如果B公司是在明知A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已经申请破产的情况下才欠下A公司的货款,那么这部分货款就不允许进行抵销。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抵销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