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行政诉讼中,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裁定的,不能直接请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但可通过向上级法院投诉或申请指定管辖等方式解决,同时可依法提起上诉。关于诉讼状的撰写,需根据具体诉求和事实进行,以下提供基本框架和要点。
1. 关于请求高法直接审理的问题
不能直接请求高法审理: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基层法院或中级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当事人不能直接请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因为我国法院的审判体系是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来划分的,高级人民法院并不直接受理一审行政案件,除非符合特定的级别管辖条件。
向上级法院投诉或申请指定管辖:
依法提起上诉:如果法院最终出具了不予立案的裁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不予立案的裁定并指令下级法院立案。
2. 关于诉讼状的撰写
诉讼状的基本框架:
撰写要点:
示例框架(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行政起诉状
原告: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职业:XXX,工作单位:XXX,住所:XXX,联系方式:XXX。
被告:XXX行政机关,住所: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职务:XXX。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XXX行政行为;
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此处详细叙述行政行为的发生过程、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和财物等,以及该行政行为如何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 证据一:XXX(说明证据名称、内容及证明事项),证据来源:XXX;
2. 证据二:XXX(同上);
...
证人:XXX,住所:XXX。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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