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向上级法院起诉的诉状撰写要点如下:
明确诉讼请求
在诉状开头直接写明核心诉求:请求上级法院责令下级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予以立案,或依法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需明确指向具体案件(如案由、当事人信息、原申请立案时间等),避免笼统表述。
事实与理由部分需包含以下内容
下级法院的不作为事实:
详细说明向某法院(需写明法院名称)提交行政起诉状的时间、方式(如现场提交、邮寄等),并附上提交材料的清单(如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若法院有签收凭证(如收件回执、邮寄签收记录),需作为证据附上。
示例:
“原告于2023年X月X日向XX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签收后至今未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裁定,已超过《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7日审查期限。”
法律依据与程序违法性:
引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强调下级法院的行为已构成程序违法,剥夺了原告的诉讼权利。
上级法院的审查义务:
说明上级法院有义务对下级法院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直接受理案件或指定其他法院审理。
证据清单
需附上以下证据材料(复印件即可):
诉状格式规范
注意事项:
示例诉状片段: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23年X月X日向XX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起诉XX行政机关作出的XX行政行为违法。法院于X月X日签收材料后,至今未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裁定,已超过法定审查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处理。”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