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人员工资不确定时,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何确定”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并且这部分工资是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的。
接下来,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具体确定方式,通常是以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为准。如果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那么就以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其平均工资福利待遇。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能够维持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工伤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此外,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是根据医疗终结期来确定的,并且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四个月,但具体时长还需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综上所述,当工伤人员的工资不确定时,其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按照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或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来确定,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对工伤职工的关怀和保护,也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经济权益不受损害。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