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择业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还是不是应届生”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需要分情况讨论的话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应届生”这一概念通常有两种理解:
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对于这类学生,即便他们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他们是在毕业的这一年里,从身份认定的角度来看,他们仍然被视为应届生。这是因为应届生的身份主要是基于毕业时间来界定的,即这一年毕业的学生就属于这一年的应届生。
处于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这类学生的情况相对复杂一些。一般来说,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在一定年限内(通常是两年,但具体年限可能因地区而异)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等仍保留在学校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对于这部分学生,如果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已经为他们缴纳了社保,那么由于社保记录能够证明他们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因此他们通常就不再被认定为应届生。然而,如果他们只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并未入职,也未缴纳社保,且档案等仍保留在学校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那么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仍然可能被视为应届生,但这需要结合各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总结来说,签了劳动合同并不必然导致失去应届生身份。是否还算应届生,需要结合毕业时间、是否落实工作单位(特别是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各地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就业或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