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多交社保后要求您退还,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多交部分属于公司错误导致,且您未实际享受该部分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且缴纳基数、比例需符合法定标准。若公司因操作失误(如重复扣款、计算错误等)导致多交,且该部分费用未实际进入您的社保账户(如未计入个人账户余额或未用于医疗、养老等实际支出),则公司有权要求您退还多交部分。但需注意:
若多交部分已实际进入您的社保账户,且您已享受相关权益
若多交的社保费用已实际计入您的个人账户(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等),或您已通过该部分费用享受了医疗报销、养老金累积等权益,则公司无权要求您退还。因为:
若公司以“多交社保”为由克扣工资或威胁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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