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行政机关叫申请人复议 但不属于复议范围应该怎么办-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10-06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下级行政机关叫申请人复议,但不属于复议范围应该怎么办”,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那么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驳回该复议申请的。这是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来说,当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发现该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会决定不予受理,并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探讨一下不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具体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以及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这些都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对于这些情况,申请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关于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说明。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通常是不停止执行的,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被申请人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或者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以及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最后,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时的通知期限,由于行政复议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行政部门权力的一种制约,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在决定不予受理时,必须及时给予申请人通知,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下级行政机关叫申请人复议,但该复议请求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那么申请人应该了解并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的驳回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合法的救济途径,如申诉、仲裁或诉讼等。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