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三个月不给交社保合法吗-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5-10-06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上班前三个月不给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您正式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公司就有义务在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而不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

公司提出“三个月的试用期不缴社保”的做法,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社保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试用期就有所减免或忽略。

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我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法律依据,要求公司立即为您补缴社保。如果公司拒不改正,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论试用期长短,公司都应当依法为您缴纳社保,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您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