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实习期转正了是否算天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指的“天数”是用于什么目的,以及您所处的具体阶段是实习期、见习期还是试用期,因为这三者在法律和政策上有明确的区别。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概念:
实习期:这通常是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来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在实习期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规的保护。实习期一般不计入工作年限,也不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
见习期:这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见习期一般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学生,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合格后,员工会办理转正手续。但见习期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工作年限的计算,除非特别规定。
试用期: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试用期满后,如果劳动者符合录用条件,则会正式转正。试用期是计入工作年限的,对于计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有重要意义。
现在,针对您的问题:
如果您指的是实习期,那么实习期一般不计入工作年限,也不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因此“算天数”对于计算带薪年休假等可能没有直接意义。
如果您指的是见习期,虽然见习期满后会办理转正手续,但见习期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工作年限的计算,除非单位有特别规定或政策明确说明见习期计入工作年限。
如果您指的是试用期,并且已经转正,那么试用期是计入工作年限的。这意味着,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已经工作了一定的天数,并且试用期满后正式转正,那么这些天数将计入您的工作年限,对于计算带薪年休假、工龄工资等福利待遇有直接影响。
总结:实习期转正一般不算作工作年限的天数(除非特别规定),见习期转正的天数计算取决于单位政策,而试用期转正的天数则明确计入工作年限。如果您是在询问关于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的计算,那么需要明确您所处的阶段是试用期还是见习期,并参考相关政策或单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