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被撤销监护权被强制执行抚养费,不悔改长期失联,是否构成遗弃罪”,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监护权被撤销并不意味着抚养义务的免除。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即使监护权被撤销,父母仍然需要继续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接下来,我们分析“不悔改长期失联”这一行为。如果父母在被撤销监护权后,不仅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且长期失联,对子女的生存、医疗、教育等合法权益置之不理,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类似的案例。在第一个案例中,刘某将出生三天的未成年子女遗弃在医院,拒绝抚养,最终被法院以遗弃罪判处刑罚,并撤销了其监护权。在第二个案例中,李某将患有脑瘫的儿子“扔”给家中老人十余年不闻不问,同样被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撤销了其监护权。
这两个案例都表明,父母在被撤销监护权后,如果仍然不履行抚养义务,甚至长期失联,对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遗弃罪。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被撤销监护权后,如果父母不悔改长期失联,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且情节恶劣,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遗弃罪。建议您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如公安机关、法院等)反映情况,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