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亲假中“父母”的定义及相关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探亲假中“父母”的定义
在探亲假的规定中,“父母”指的是职工的亲生父母或者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养父母。这一定义明确了探亲假适用于职工与其亲生父母或养父母之间因长期远居两地而需要探望的情况。
二、享受探望父母待遇的条件
根据规定,职工要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条件:必须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固定职工。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如果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则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三、探亲假的具体规定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四、其他相关事项
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探亲假是专门为职工与其配偶或父母之间因长期远居两地而设立的,不包括探望其他亲属。
新婚后的职工:若与配偶分居两地,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工资和路费:
五、实施细则
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自治区可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综上所述,探亲假中关于“父母”的定义明确为职工的亲生父母或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养父母。职工要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满足主体条件、时间条件和事由条件。同时,探亲假的具体天数、工资和路费等也有明确规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