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摔倒了,通常这属于侵权纠纷中的一般侵权纠纷,也可能涉及合同违约纠纷,具体要看摔倒的原因及商场是否存在过错。下面我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侵权纠纷
一般侵权纠纷的构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一般侵权纠纷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行为人行为时有过错、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在商场摔倒是因为商场地面湿滑、有障碍物、灯光昏暗等商场管理或设施上的瑕疵导致的,那么商场就可能因过错而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商场未能提供安全的环境,如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等,导致顾客摔倒受伤,商场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 合同违约纠纷
如果顾客与商场之间存在明确的合同关系,如顾客购买了商场的某种服务(如滑冰场、游乐园等),并在享受服务过程中摔倒受伤,且商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那么这可能构成合同违约纠纷。
综上所述,在商场摔倒了属于什么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商场的过错或管理瑕疵导致的摔倒,通常属于侵权纠纷;如果是因为商场违反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摔倒,则可能属于合同违约纠纷。我建议您在摔倒后及时收集证据(如拍照、录像、保留医疗记录等),并与商场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