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未签劳动合同一直交保险是否违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虽然缴纳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但它并不能替代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例如,劳动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这些条款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主张这些权益时可能会因缺乏有力证据而陷入被动。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一直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如果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仍然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最后,我建议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补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