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假-郭永军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劳动纠纷

公司应当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提供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确定。

一. 年假的享受条件与天数

  1. 享受条件: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这一权益。
  2. 年假天数: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并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 年假的安排与补偿

  • 年假的安排:单位需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有特殊需要,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 未休年假的补偿: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此时,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作为对职工未休年假的补偿(《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综上所述,公司应当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带薪年休假,并合理安排年假时间。如果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假,也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