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有哪些-黄科杰律师|法行宝
2025-09-21 劳动纠纷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形中是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如果职工因为学校或其他机构的安排,依法享受了寒暑假,并且这些假期的天数比他们应得的年休假天数还要多,那么他们当年就不再享受年休假。不过,如果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如果职工因为个人原因请了事假,并且这些事假的天数累计达到了20天或以上,同时单位还按照规定没有扣除他们的工资,那么他们当年就不再享受年休假。

  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对于工作年限在1年到10年之间的职工,如果他们因为生病请了病假,并且这些病假的天数累计达到了2个月或以上,那么他们当年就不再享受年休假。

  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对于工作年限在10年到20年之间的职工,如果他们因为生病请了病假,并且这些病假的天数累计达到了3个月或以上,那么他们当年就不再享受年休假。

  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对于工作年限超过20年的职工,如果他们因为生病请了病假,并且这些病假的天数累计达到了4个月或以上,那么他们当年就不再享受年休假。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已经享受了当年的年休假,但在年度内又出现了上述第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那么他们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