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高校编制内教师不履行岗位职责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范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是对此类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高校的责任与机制
主体责任:各高校需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包括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等。
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教师的责任与规范
师德修养:高校教师应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
失范责任:若教师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如不履行岗位职责,本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一票否决: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处理措施:
四、处理原则与程序
处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处理程序:高校应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明确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处理程序。在调查过程中,应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问责与整改
问责情形: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如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力等,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整改措施: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学校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并引以为戒,进行自查自纠与落实整改。如有学校反复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分管校领导应向学校做出检讨,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督导下进行整改。
六、具体建议
针对您提到的具体问题,即高校编制内教师不履行岗位职责,建议您:
收集证据: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教师的工作记录、学生反馈、同事证言等,以证明教师确实存在不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
向学校反映: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学校的相关部门(如人事处、教务处或师德建设委员会),并按照学校的处理程序进行反映。
关注处理结果:在提交反映后,关注学校的处理结果,并确保处理过程公正、透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核或申诉。
综上所述,高校编制内教师不履行岗位职责是一个严肃的问题,需要学校、教师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来解决。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