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上老员工合同到期签无固定期合同还有试用期吗-任鹏飞律师|法行宝
2025-09-17 劳动纠纷

十年以上老员工合同到期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应再约定试用期的。以下从法律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条款明确限制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试用期的次数,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反复约定试用期来规避对劳动者的法定责任。

试用期约定的限制

  1. 唯一性:对于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而言,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这意味着,无论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多少年,无论其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只能有一次试用期。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殊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于十年以上的老员工而言,当其合同到期后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由于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并可能已经经历过试用期,因此不应再约定试用期。

  3. 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了第二次试用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将面临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处罚;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用人单位还需要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实际操作建议

对于十年以上的老员工而言,在合同到期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明确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合同中不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总结来说,十年以上老员工合同到期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是不应再约定试用期的。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