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班路途摔成骨折单位会不给我买保险吗-肖丹律师|法行宝
2025-09-02 经济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下班路途摔成骨折单位会不会不给买保险”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这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这一义务是法定的,不受员工是否在工作岗位上或是否发生意外的影响。

二、下班途中摔倒骨折的特殊情况

您提到的情况是在下班途中不慎摔倒骨折。虽然这是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意外,但这并不改变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在公司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未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下,公司应继续为您缴纳社保。

三、医疗期与社保缴纳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可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公司不仅要继续为您缴纳社保,还需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四、工伤认定的排除与社保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骨折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属于工伤范畴。然而,这并不影响公司为您缴纳社保的义务,因为社保缴纳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非是否构成工伤。

五、建议措施

  1. 及时沟通:建议您及时与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2. 保留证据:如果可能的话,保留好与摔倒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
  3. 关注医疗期:了解自己的医疗期长度,以及在此期间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如社保缴纳和病假工资支付等。

六、总结

综上所述,无论您在下班途中是否发生意外,只要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未终止或解除,公司就有义务继续为您缴纳社保费用。这是基于劳动关系的法定义务,不受是否构成工伤的影响。因此,您不必担心公司会因为您下班途中摔倒骨折而停止为您缴纳社保。同时,也建议您关注自身权益,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