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在单位上班单位让自己交灵活就业社保合法吗”,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职工个人来承担或替代。
其次,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应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其中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企业职工参加的社会保险通常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则只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两险,且缴费比例和方式也与企业职工不同。
再者,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让职工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不缴纳社保,职工将无法享受到相关保障待遇,如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失业时的经济援助以及工伤时的医疗救治和伤残补助等。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更是构筑生活保障体系的基石。作为涵盖养老、失业、工伤等多维度的社会保障网络,社保绝非“可选项”,而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必答题”。因此,我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要求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拒绝履行其法定义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