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承包村里工程,没经过招标,村委程序同意,是否可以主张工程款”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是判断能否主张工程款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承包人(如您)不具备承揽涉案工程的相应资质,那么与发包人(如村委会)签订的施工协议书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这一点在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也有明确体现,即孙某作为自然人,不具备承揽涉案工程的资质,因此其与村委会签订的施工协议书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无法主张工程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仍然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这意味着,即使合同无效,只要您实际完成了工程且工程经验收合格,您仍然可以主张相应的工程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工程款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
此外,如果工程因后期原因(如扩路建设)被损毁覆盖,导致无法进行鉴定,这可能会对您主张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酌情判定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即使承包村里工程没有经过招标,但村委程序同意,且您实际完成了工程且工程经验收合格,您仍然有权主张工程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并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如果村委会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您也可以据此主张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