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中,若您希望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为共同被申请人,以下是一个追加申请的示例框架及说明,供您参考:
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
申请人:[您的姓名/公司名称],[您的住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一:[原被申请人的姓名/公司名称],[其住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二(拟追加):[全资子公司的姓名/公司名称],[其住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追加[全资子公司的姓名/公司名称]为本案的共同被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案件背景: 简要概述原劳动争议纠纷案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焦点、已进行的仲裁或诉讼程序等。
追加理由:
法律依据: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追加当事人的规定,以及《公司法》中关于母子公司责任承担的相关条款,作为追加申请的法律依据。
证据与材料:
列出支持追加申请的证据和材料清单,如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图、财务报表、业务往来记录等,以证明被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二之间的全资控股关系及业务关联性。
此致
[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法院名称]
申请人:[您的签名/公司盖章]
日期:[填写日期]
注意事项:
证据充分性:在提交追加申请时,务必确保所提供的证据和材料充分、确凿,能够证明被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二之间的全资控股关系及业务关联性。
法律适用:在撰写追加申请时,应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程序合规性:遵循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程序规定,按时提交追加申请及相关材料。
沟通协商:在提交追加申请前,可尝试与被申请人一及被申请人二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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