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资追加被执行人驳回后诉讼异议申请书怎么写-贾志波律师|法行宝
2025-12-21 劳动纠纷

诉讼异议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及模板参考如下,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内容:

一、核心结论

若因工资追加被执行人被驳回后需提起诉讼异议,申请书需围绕“驳回裁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不当”展开,重点论证追加被执行人符合法定情形(如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未清算即注销等),或工资债权具有优先性。以下为具体撰写框架:

二、撰写步骤与内容要点

1. 标题与基本信息

  • 标题:执行异议申请书
  • 申请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
  • 被申请人信息: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
  •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XX法院)XX号执行裁定书,追加XX(目标主体)为被执行人/确认工资债权优先受偿。

2. 事实与理由

(1)针对“追加被执行人被驳回”的异议

  • 法律依据: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XX条(如第17-22条关于股东出资、第21条关于未清算即注销等)。
  • 事实论证:
    • 若因股东未足额出资被驳回:提供公司章程、出资记录、验资报告等,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 若因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被驳回:提供审计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独立;
    • 若因未清算即注销被驳回:提供工商注销登记材料、清算报告(如有),证明股东未依法清算。
  • 反驳驳回理由:指出原裁定未查清的关键证据或错误适用法律(如未认定“财产混同”的实质标准)。

(2)针对“工资债权优先性”的异议

  • 法律依据:引用《企业破产法》第113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条,强调工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
  • 事实论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欠薪证明等,证明债权性质为工资且未获清偿。
  • 反驳驳回理由:若原裁定以“执行程序不审查债权性质”为由驳回,可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8条,执行法院应审查债权优先性。

3. 证据清单

  • 列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如:证据1《公司章程》证明股东出资期限;证据2《银行流水》证明财产混同)。

4. 结尾与落款

  • 请求事项:明确要求撤销原裁定、追加被执行人或确认工资优先权。
  • 落款:申请人签名、日期,附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

三、模板参考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住XXX,电话XXX。  
被申请人:X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1. 撤销(XX法院)XX号执行裁定书;  
2. 追加XXX为被执行人/确认申请人对XXX公司的工资债权优先受偿。  

**事实与理由**  

## 一、原裁定驳回追加申请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变更追加规定》第XX条,XXX(目标主体)存在XXX情形(如未足额出资XX万元),但原裁定未审查关键证据(附证据1-3)。


## 二、申请人工资债权具有优先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工资债权应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但原裁定未予认定(附证据4-5)。


**证据清单**  
1. 公司章程(证明出资义务);  
2. 银行流水(证明财产混同);  
3. 欠薪证明(证明工资债权)。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四、注意事项

  1. 时效性:需在收到驳回裁定后15日内提出异议;
  2. 针对性:紧扣原裁定错误点,避免泛泛而谈;
  3. 证据充分性:确保证据与异议理由直接关联。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或修改申请书,可直接向我提供驳回裁定书及关键证据材料,我将为您定制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