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签了2次合同第三次一直没签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赔偿依据与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您已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那么在第三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第三次未与您签订合同,则构成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
二、赔偿方式与标准
双倍工资赔偿:
- 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每月向您支付双倍工资。这意味着,除了您正常应得的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额外支付与您正常工资等额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若您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用人单位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
三、维权途径与注意事项
协商解决:
- 您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相关事宜,尝试通过友好方式解决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
- 若协商无果,您可搜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注意仲裁时效:
-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您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您需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仲裁申请,以免错过维权时机。
社保权益维护:
- 在维权过程中,您还需关注自己的社保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保,您可要求其补缴或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若您已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第三次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合同,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并可通过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